勤工助学
     
    开学资助工作资料收集注意事项
    2019-09-01 16:14   审核人:

    一、家庭情况调查表

    1、老生已经认定过的不需要再交,没有认定过的,今年需要认定的要交。

    新生要交。

    2、从今年开始,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任何部门盖章,只需要家长承诺。

    3、新生和老生的调查表都要有电子档,会要求上传到困难生认定系统(上传时间会统一通知)

    4、从今年开始都统一用新格式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二、困难所需材料

    1、建档立卡学生:扶贫手册或其他建档立卡证明。

    2、农村低保学生:低保证,以前认定了低保的需提供当年度近三个月银行领取记录。

    3、孤残学生:孤儿证 残疾证,确属于此类又没有证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并提供书面材料。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民政部门认定材料,应注明某某学生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烈士子女:烈士证。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民政部门提供的当年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

    7、突发事件

           疾病:符合湖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条件的,需申请人提供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和病历复印件。

           事故:本人及父/母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能力。死亡类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居民户口注销证明。失踪类需要提供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失踪证明和居民户口注销证明。

           丧失劳动能力类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类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

    8、城市低保学生:和农村低保学生要求一致。

    9、其他类别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困难类型的证明材料。

    三、户口

    所有困难学生(包括新生和老生)必须提供家庭户口簿的电子版,会要求上传到困难生认定系统(上传时间会统一通知)

    四、复印件和拍照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手册类、证书类的从封面到封底不缺页。其他证明材料要能判断出所属困难类型。同一学生的材料装订在一起,每个人的材料都要在第一页上写清学院、班级、姓名,不要到处找地方写。

    复印和拍照材料要字迹清楚,页面完整。

    五、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回执单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912日交资助中心。尽量不要学生单独交。同一银行的回执单放在一起。

    六、应征入伍材料

        应征入伍学生的材料直接交到资助中心,不清楚的也直接到资助中心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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