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资助工作注意事项
    2019-07-10 16:16   审核人:

    1、从今年开始,《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不用盖章,改为个人书面承诺,以前有申请表的不再重新办,没有申请表和今年新生都统一用新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入校时,准备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纸质档和电子档,要求材料完整、清晰。具体材料参照七类的材料和平时困难生认定的要求。入校报到时带到学校。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生)在暑假期间准备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电子档,要求材料完整、清晰。开学时带到学校。

    4、下学期准备评励志和国奖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准备好相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电子档,由各学院统一收集。

    5、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组织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资助宣传,下学期开学后由各学院将资助大使宣传情况汇总报资助中心(要有宣传的照片和视频)。

    6、资助大使资料中发下去的调查问卷,开学后尽量回收,其余资料由学生发放。

    7、暑假期间资助中心开设资助热线电话,0736-718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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