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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倡树文明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2-06-23 15:08   审核人:
    各团总支(分团委)、学生分会,班团支部、班委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校团委决定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倡树文明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倡树文明新风
    二、主要内容
    1.大力营造宣传舆论氛围
    各团总支要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手机短信、微博等形式,让雷锋的肖像、日记、故事、名言等走进校园,引导学生传唱雷锋歌曲,传颂雷锋故事,各学院可以树立自己的学雷锋典型,使雷锋精神更加贴近实际,更能打动人心,更富时代气息。
    2.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关爱离退休老人,为学校离退休职工服务;
    (2)关爱农民工子女,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
    (3)奉献爱心,社区志愿活动;
    (4)服务城市文明;
     (5)公益环保活动
    3.主题团日活动
    下周三(3月7日)晚上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开展雷锋精神学习讨论活动。
    4.雷锋精神宣讲活动
    各学院可结合实际,举办雷锋精神学习报告会、座谈会、宣讲会、辩论赛、绘画、摄影展,讲雷锋故事,唱雷锋歌曲比赛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这个主题实践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雷锋家乡学雷锋”活动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之一。各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2.广泛发动。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各学院青年学生积极参加,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3.宣传报道。各学院要加大对本学院学雷锋活动、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学习雷锋精神的氛围,掀起学习雷锋的高潮。
     
     
                                 共青团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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