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湖南文理学院第十八届“十佳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和改进优良学风建设,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学校将开展湖南文理学院第十八届“十佳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共设置10个奖项,拟推选“十佳学子”10人、“十佳学子”提名奖20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奖项设置如下(前6项仅限个人申报,后4项可个人或团队申报):
1.党员先锋模范
2.道德品质模范
3.专业学习模范
4.学术科研模范
5.一专多能模范
6.自强不息模范
7.公益活动模范
8.特殊贡献模范
9.创新创业模范
10.团队协作模范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9月
三、评选范围
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四、评选条件
参选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党员先锋模范: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立足岗位,无私奉献;胸怀大局,关心集体,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道德品质模范: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模范作用。
3.专业学习模范: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标兵等称号。
4.学术科研模范:科研能力突出,曾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曾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级奖(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行业协会赛事);或曾获得国家专利。
5.一专多能模范:爱好广泛,多才多艺,既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又具有很强的综合素质,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6.自强不息模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7.公益活动模范:个人或团队在社会活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公益事业,组织或参加公益爱心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个人或团队曾获校级及以上社会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8.特殊贡献模范:个人或团队在某一领域不断进取,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业绩,在全校乃至社会影响较大、为全校学生树立了榜样。
9.创新创业模范:个人或团队具有较强创新精神,自主创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主持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在创业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创新创业事迹被主流媒体报道。
10.团队协作模范:个人或团队集体荣誉感强,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团结自己所在的集体,带领或组织所在的团体积极参加社会或校园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一审:谢袁芬 二审:何忠祥 三审:邵启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