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
     
    关于申报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
    2016-11-09 17:34   审核人:

    各分工会:

     根据湘政办发(2009)20号文件精神和校工字(2010)07号文件精神,工会拟将对今年以来发生了重大疾病和遭遇了重大灾害的特困教职工给予救助。请各分工会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符合救助条件者的本人申请、《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救助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见校工字(2010)07号文件)一并报校工会。

     

        附:《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救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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