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
     
    关于在职工会会员福利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8-01-17 16:38   审核人: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学校2018年1月10日党委会议纪要(第2号)有关精神,关注民生,落实和提高工会会员福利费使用效能,校工会决定对我校在职工会会员福利发放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利项目及金额

       1、工会会员结婚,发放慰问金500元。

       2、工会会员生育,发放慰问金500元。

    3、工会会员住院,发放慰问金500元,一年慰问一次。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发送慰问金500元。 

    5、工会会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发给本人慰问金500元(含花圈费)。

    6、工会会员本人去世,发给其直系亲属慰问金1000元。

    二、慰问及福利发放程序

    1、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等慰问,由分工会落实。

    2、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工会会员去世等慰问,由学校工会落实。联系人:钟芝兰  电话:13875158383。

    3、工会会员家里发生丧事,分工会主席向校工会报告,报告时请注明去世人姓名,灵堂位置,出殡日期。由校工会在学校工会工作QQ群发布讣告。

    4、分工会进行慰问时,慰问金由分工会垫付,并请被慰问人在领款单上签字。

    5、慰问工作所需用车,按校工字【2017】10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在常德市范围之外治丧者给予交通费补贴(省内300元,省外500元),凭车船票或加油票到校工会报销。

    7、慰问工作完成后,请分工会填好领款单(差旅费结算单、过路过桥费粘贴单),分工会主席签字,及时到校工会报账。联系人:单红兵  电话:

    18711625337。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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