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支部
     
    关于毕业生党员转办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2012-06-23 00:00   党群工作 审核人:
    各党总支及毕业生党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毕业生党员转办(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发展档案材料及党组织关系材料包含的内容
    1、组织发展档案材料。包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材料等多种材料。在毕业生毕业离校时一并放入其学籍档案后成为其人事档案。二本学生的人事档案由学工部统一管理,三本学生的人事档案由芙蓉学院统一管理。毕业生离校时应将其人事档案转出。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更组织关系的凭证,毕业生毕业离校,党组织即发生变更。
    组织发展材料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离校时需要将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发展档案)一般应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转出。
     
    二、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转到用人单位党组织;
    第二种形式: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就近转到父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第三种形式:学生本人的人事档案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就业服务机构托管的,将组织关系转到该机构的党组织。
     
    三、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去向
    第一种去向:湖南省内高校,介绍信开往该高校的党委组织部;
    第二种去向:湖南省内市、县、区及其以下单位,介绍信开往所去的市、县、区委组织部;
    第三种去向:湖南省外,介绍信开往常德市委组织部,再由市委组织部开往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的相应地点。
     
    四、我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步骤
    1、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学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同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的转出由学校组织部负责办理。
    2、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在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日期内移交给转入单位,在转入单位接收其党组织关系后,及时要求接收单位将介绍信回执寄往湖南文理学院组织部(或发传真:0736-7283046)。
     
    五、毕业生党员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其党组织关系的处理
    1、确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准备考研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等特殊原因造成不能在毕业同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正式党员,在学工部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湘西北人才市场后,学校组织部将随即将其党组织关系一同转入湘西北人才市场,其管理和党费收缴也随之由人才市场负责,人才市场联系电话是:0736--7893136。
    2、确因以上特殊原因不能在毕业同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学校为其保留党组织关系1年。预备党员在预备期要与所在学院经常联系,并在预备期满的前1个月内向原所在学院的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所在学院考察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转正手续后党员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如由于预备党员本人原因导致没有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学校不再补办,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预备党员本人承担。
    3、除开以上特殊情况,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党组织关系,由于本人原因没有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注意事项
    1、请各总支及时将毕业生党员的所有组织发展档案材料和名册送交学工部,学工部将统一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2、毕业生党员离校期间,学校组织部将派人在学生活动中心集中办理。
    3、学校组织部联系电话:0736-7186355; 联系人:谢老师。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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