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创新创业教育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2025-10-27 12:17   审核人:

    一、机构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设创新创业工作专班组长 1 名,创新创业工作专班执行组长 1 名,创新创业工作专班执行副组长 1 名,联络员(创新创业工作专干)1 名。

    ● 创新创业工作专班组长:曾斌

    ● 创新创业工作专班执行组长:屠毅

    ● 创新创业工作专班执行副组长:何忠祥

    ● 联络员(创新创业工作专干):郑雅方

    二、工作职责

    (一)创新创业工作专班组长工作职责

    1.党风廉政: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关键环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规划制度:制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整体规划与相关制度,明确目标与任务。

    3.赛事指导:统筹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策划与指导,提高参赛项目质量。

    4.资源合作:推动院政企资源整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二)创新创业工作专班执行组长工作职责

    1.工作协助:协助组长组织工作、监督执行,及时反馈问题。

    2.导师管理:负责院内外创业导师聘任、联络与管理,发挥导师作用。

    3.竞赛备赛:负责院内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备赛,提供支持与指导。

    (三)创新创业工作专班执行副组长工作职责

    1.项目孵化:负责创业项目孵化与管理,提供支持并跟踪服务。

    2.实践指导:组织创业实践活动,邀请分享经验,指导项目设计。

    3.政策宣传:宣传解读创业政策,组织培训,协助申请政策支持。

    4.校企合作: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创业基地,促进交流合作。

    (四)联络员(创新创业工作专干)工作职责

    1.会议协调:统筹会议协调与信息流转,做好通知上传下达与记录。

    2.材料管理:规范材料报表流程,系统化归档管理。

    3.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咨询、申报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

    4.信息统计: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信息,撰写简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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